上文筆者鼓吹香港應繼續實施高密度發展模式,以便保存所謂「臨界量」之各種土地用途,喺本港有限嘅土地面積中製造進行最多唔功能及活動嘅空間。有人問,咁到底香港又點咁逼法呢?呢個係一個話難唔難,話易唔易嘅問題,因爲喺密度上嚟講,有好多種唔同嘅定義,單單喺城市人口密度上都有好幾個唔同嘅層次嚟排名,喺度不如與各位分析一下:
表:市區/城市/都會群/行政區域層面嘅人口密度排名
1)城市小區嘅密度—由上表嘅第一列可見,香港嘅人口密度根本就唔入流!頭三名畀印度城市攞晒,不過澳門卻意外地入咗第五位!跟住除咗馬尼拉打入第八之外,幾乎畀印度同孟加拉城市包辦;而且喺頭位嗰幾個區份嘅人口密度比排名25嘅香港觀塘(每平方公里五萬一人)多成倍有凸。至於中國大陸,則有上海黃浦喺第35位入圍。呢個排名顯示喺市區内嘅密度越高通常代表生活環境越壞;香港觀塘之所以入圍,當然絕非佢係咩嘢「傳統豪宅」地段,而係市建局要大都闊斧重建之舊區。
2)城市嘅密度—呢個係最通用嘅人口密度單位,理論上更能反映一個城市嘅整體經濟能力同資源分配(包括人力資源)。喺呢度香港其實一啲都唔人煙稠密,因爲我哋連五十大都唔入,印度、孟加拉、同菲律賓再度稱霸,頭20名占去16位之多。最大嘅驚奇可能喺巴黎,竟然進入31名之前茅。澳門則屈居40位。人口稠密嘅中國亦無一城市上榜。睇嚟我哋要將個網放得再大啲先可以。
3)都會群嘅密度—都會群嘅概念係一個核心都市以及佢嘅「影響範圍」内之其他城市所組成嘅經濟體系。我哋仍然用返維基百科上之排名榜,今次香港-深圳被組成一體並排名第7,亦係較發達都會群中最人口稠密嘅一個,高於東京(第8位),上海(11位),及倫敦(18位)紐約(19位)等大金融中心。由呢處可以睇到,香港要喺世界舞台上佔一角色,實在須要加大自己嘅腹地,因爲空間越大,所容納嘅經濟活動就越多,亦同時更能減低營商嘅土地成本。
即係話,除非香港減少本土人口(不智也!),要向其他國際都會嘅人口密度看齊嘅話特區政府唔單止要填多啲海(譬如喺新界西接近深圳嘅後海,既較低生態價值,又接近自己天然嘅衛星城市),仲應該盡快鼓勵深圳加入好多其它中國城市正爭個不亦樂乎嘅擴市遊戲(如廣州吞食佛山、白雲、增城等小城及縣市以壯大自己嘅實力一樣),噉樣將來港深融合之時度仲有更大嘅備用空間可用。
4)行政區域嘅密度—呢個關乎主權或獨立行政個體嘅人口密度,被各前殖民地佔去頭20名。香港作爲一個特區,名次再度升呢去到第4位。相對下,人多大國如印度同中國反而跌到32名和78名之遙。既然香港已非一個獨立經濟體系,而越嚟越同中國融爲一體,所以呢個排名反而唔太重要。
以上數據應該幫大家更清晰認識到我哋經濟模式及未來發展嘅方向。可以話,高密度並非高收入同高効率嘅原因,但係喺香港呢個制度下,我哋嘅高密度模式卻發揮咗驚人嘅經濟威力。呢個互補優勢實在有需要繼續發揚光大。
近日發展局及城規會不斷將市區嘅發展密度降低,其出發點當然係良好嘅,如保護山脊綫,避免屏風效應(特別係海邊樓宇高於內陸呢個現象),減少路面擠塞等等;其他嘅原因可能包括香港現在急劇放慢嘅人口增長率,甚至同建設「優質生活環境」及與日俱增嘅環保意識都有關係(注一)。
但係掉轉過嚟講,香港到今日爲止所奉行嘅高密度發展模式其實大有佢嘅好處:
第一,佢直接增加市區嘅人口同商業密度,令香港所有活動之効率都係世界領先,無形中減低所有交易嘅成本,增加本地產品同服務嘅競爭力—呢個其實係香港經濟高効率嘅一個秘密武器,係大部份其它城市難以複製嘅優勢;另外,人嘅高度集中亦使到思想交流,知識分享,服務競爭,等高層次高增值嘅價值更快更有效咁顯現發揮!
第二,即管喺市區樓宇密度高,但係香港嘅綠化面積仍然係總陸地面積嘅七成有多,證明香港嘅綠化緩衝帶非常涇渭分明,郊野公園仍然受到良好嘅保護,爲市民提供世界級嘅山水田園風光;呢個係一個更精細嘅土地應用分工,唔似好多其它大城市咁,各種低密度建築物係無邊無際咁向外伸延,將大面積嘅公眾休閒空間嚴重私有化及支離破碎化,就算想去郊野輕鬆一下都要揸車一大段時間,點似香港咁,幾乎由任何屋苑向任何方向走唔使十五分鐘就可以離開繁囂,進入大自然!
優化居住環境可向高度埋手
如果有咁多好處,咁點解政府又開始背棄呢個行之有效嘅發展模式呢?其中一個原因係市民嘅要求隨着生活水平提升而越嚟越高—又要有高樓底,又要大單位,又要會所豪,又要門口綠化...其實政府嘅最好應對方法就係將呢啲要求全部向高空發展,即管係土地有限嘅情況下,香港仲有無限嘅高度空間何以利用—道理好比集成電路板咁,係同一面積嘅板上印上多層電路以增加効率,喺地產上呢啲就叫做空中花園,環保露台也!至於熱島效應,都可以由高度方面埋手—越高嘅大廈,其實可以裝越高嘅中央冷氣,應該更容易散熱,甚至可以利用香港獨一無二又無處不在嘅製冷劑—海水嚟增加空調能源效益。此外,高度嘅反面就係深度,呢個其實係日本已經行之多年,不過喺香港仍然未普遍也(多數係同政府嘅地契條款有關,呢個題目另文再探討)。
筆者嘅立場到此可能已經昭然若揭,篇幅有限,下期再討論發展密度同佈局與城際競爭力嘅關係。
注一: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重新審視九龍臨近海濱土地用途」動議議案的開場發言: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12/09/P2009120903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