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有云,死亡與稅乃不可逃避嘅人生大事,特別喺香港人口老化,移民比例逐漸下降嘅趨勢下,未來十年隨時會係殯儀相關行業嘅黃金時代(統計署預期年死亡個案會由06年嘅三萬七升至36年嘅七萬七);咁好自然地,身後地產亦會係一門增長性行業;政府所預計嘅10-29年九十八萬火葬及相關之骨灰位睇怕都係「剛性需求」矣!為最終嘅立法樹規稍獻綿力,筆者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原則,應於制定未來「殯葬地產」政策時納入考慮:
1)減少死人霸生地可能—香港乃國際經濟城市,所有空間都有其價值,連身後空間亦然:如果倫敦紐約見唔到市中心有墳龕如春筍般冒起,咁香港更加唔應該。解決方法其實最簡單不過:如本港工業一樣,將低增值嘅產業鏈北上;政府喺呢度應該主動出擊,與珠三角就近市縣簽訂長遠合作地塊,以香港十分之一,甚至更低嘅價錢買地起園,咁既為市民擴大身後入土之疆,更比香港平多多聲,最重要係令本港有限嘅土地保持活力。紐倫市民多於市外腹地安葬,香江大眾又點會介意為下一代做咁小小犧牲?政府嘅「有限年期」及「交定期費用」提議基本上能杜絕永久霸佔公共空間呢個問題,但未來長線上升嘅需求只有一個辦法應付,就係將之外移。
2)嚴格取締違規運作—與其喺長遠策略生效前隻眼開隻眼閉,由得本港大好河山淪為亂葬崗,政府應該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增撥資源以嚴厲取締非法將郊野公園及休閒農地轉換為墓龕用途以謀暴利(見三月底東週刊《農地大改造,骨灰墳場賺五億》報道)嘅不法份子。只有極速殺雞儆猴,香港嘅美好風光方才保得住!筆者好想知道,地政署喺09年九月傳媒報道咗馬屎洲大片貝類灘及樹林被夷平為墳地後,唔知有冇做出任何保護呢塊地質欣賞寶地嘅實質成績嚟?
3)鼓勵環保後事—各位知唔知每年美國淨係埋葬死人所用嘅甲醛足以填滿八個標準泳池、用喺金屬棺材嘅鋼鐵足以起多座金門橋、起墓穴所用石屎可築條紐約至底特律嘅雙線高速公路?雖然政府嘅檢討文件有提到鼓勵海葬,但係都要先有骨灰先可海葬,而火葬過程仍然唔夠環保,因為要以近千度高溫燒近兩小時。為此,喺丹麥已發明咗「冰葬」,據說喺將人體急凍後抽去水份,餘下嘅遺物幾乎完全係有機物,可以用生物降解嘅物料包裝然後埋葬如紀念公園內,令人可以喺最低碳最有機嘅過程中回歸塵土矣!
可能類似呢種方式對唔少中國人嚟講仍太前衛,但係政府可以宣傳綠色殯葬,曉以利害,相信流行性最終會大增,就如當年家庭計劃宣傳一樣。你問筆者會點處置自己嘅臭皮囊?二話不說,梗係捐器官,獻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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