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係掉轉過嚟講,香港到今日爲止所奉行嘅高密度發展模式其實大有佢嘅好處:
第一,佢直接增加市區嘅人口同商業密度,令香港所有活動之効率都係世界領先,無形中減低所有交易嘅成本,增加本地產品同服務嘅競爭力—呢個其實係香港經濟高効率嘅一個秘密武器,係大部份其它城市難以複製嘅優勢;另外,人嘅高度集中亦使到思想交流,知識分享,服務競爭,等高層次高增值嘅價值更快更有效咁顯現發揮!
第二,即管喺市區樓宇密度高,但係香港嘅綠化面積仍然係總陸地面積嘅七成有多,證明香港嘅綠化緩衝帶非常涇渭分明,郊野公園仍然受到良好嘅保護,爲市民提供世界級嘅山水田園風光;呢個係一個更精細嘅土地應用分工,唔似好多其它大城市咁,各種低密度建築物係無邊無際咁向外伸延,將大面積嘅公眾休閒空間嚴重私有化及支離破碎化,就算想去郊野輕鬆一下都要揸車一大段時間,點似香港咁,幾乎由任何屋苑向任何方向走唔使十五分鐘就可以離開繁囂,進入大自然!
優化居住環境可向高度埋手
如果有咁多好處,咁點解政府又開始背棄呢個行之有效嘅發展模式呢?其中一個原因係市民嘅要求隨着生活水平提升而越嚟越高—又要有高樓底,又要大單位,又要會所豪,又要門口綠化...其實政府嘅最好應對方法就係將呢啲要求全部向高空發展,即管係土地有限嘅情況下,香港仲有無限嘅高度空間何以利用—道理好比集成電路板咁,係同一面積嘅板上印上多層電路以增加効率,喺地產上呢啲就叫做空中花園,環保露台也!至於熱島效應,都可以由高度方面埋手—越高嘅大廈,其實可以裝越高嘅中央冷氣,應該更容易散熱,甚至可以利用香港獨一無二又無處不在嘅製冷劑—海水嚟增加空調能源效益。此外,高度嘅反面就係深度,呢個其實係日本已經行之多年,不過喺香港仍然未普遍也(多數係同政府嘅地契條款有關,呢個題目另文再探討)。
筆者嘅立場到此可能已經昭然若揭,篇幅有限,下期再討論發展密度同佈局與城際競爭力嘅關係。
注一: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重新審視九龍臨近海濱土地用途」動議議案的開場發言: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12/09/P2009120903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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