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鄭家純先生(現職:協興建築大老闆):「只要政府規限得更嚴格,就可以避免跟私 人市場競爭…一定有人會因為買了居屋而放棄私樓,但這樣能紓緩私人市場壓力,對樓市發展 都有正面作用!」
2) 羅康瑞先生 (現職:瑞安承建大老闆) :「樓市出現過熱跡象,一般市民無法負擔上車盤…支持政府興建居屋。」
3) 鄭海泉先生(現職:匯豐中國董事長):「樓價高企,年青人無可能置業…長遠會造成社會分化。…支持透過居屋政策,幫助低收入人士置業。 」
4) 葉國謙先生(兼職:房委會委員):「復建居屋可騰出公屋單位,加強中下階層置業能力,可考慮每年推出少於一千個居屋單位。」
5) 黃君華先生(現職:理大教授):「長遠可以考慮以復建居屋,幫助市民置業…只要限制居屋的供應量,佔私人住宅市場的一成半至兩成,未必會衝擊到本地樓市。」
動機存疑,理據欠奉
今次同十月嗰回唔同在於發言者唔係一面倒屬於既得利益人士(即是房委會一眾話事人),但係我哋都再次:1)評估吓以上門面道理背後嘅、可能係心底下真正嘅理由,及2)分析幾個看似成立但又充斥理據盲點嘅良好意願:
1)一但恢復居屋興建,我哋又可以大大賺一筆,重溫零三年前個陣嘅風光日子,每年閒閒地起番萬零個居屋單位,加上手頭每年起兩萬個公屋單位,直情賺個盤滿缽滿,袋袋平安;樓價上落關吾何事?(言者無心,聽者卻未必無意,皆因瓜田李下也。最有趣係純官之「放棄私樓論」,既言市民會因居屋而放棄私樓,又何來居屋能避免跟私 人市場競爭之說呢?)
2)幫助低收入人士置業呢個口號似乎政治正確到刀槍不入;乜政府嘅職責吾係幫低收入人士置業嘅咩?(答案係:政府冇責任幫任何人置業!納稅人嘅血汗錢係應該投放喺全民福利及投資上,攞稀有嘅財政收入嚟幫人買樓最終只會浪費喺投機性而非實用性需求上,匯豐都係租用而非自置大部分舖位啦,係咪?)
3)為我嘅低層票源努力,唔好畀某某黨攞咗頭彩。(絕對有可能。係度筆者補充多一點:騰出公屋單位最有效嘅方法係加大富戶嘅罰款,例如交市租甚至高於市租,而唔喺起多啲居屋嚟套住人地;更進一步者,連公屋都私有化埋佢,以租金卷呢種靈活管理嘅社會福利嚟活化低層市民嘅社會流動性,以免成世被困喺一個實物福利品內,成為佢既奴隸)
4) 記者問到,不如就講番個中庸之道交功課…(好可能,因為我地而家市場咁混亂,就係因為已經太多居屋 — 唔係一成半至兩成,而係三成有多!所以再起多啲居屋唔係「未必」衝擊到本地樓市,而係「一定會」衝擊到本地樓市。)
總之橫睇掂睇,復建居屋都係怪胎提議,各位都係為三十幾萬現有居屋業主同一百萬私樓業主(即係多過一半嘅香港人口)諗諗,究竟係唔係值得貪一時之快而如陳啟宗話:「食毒藥醫肚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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